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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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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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783g*24粒(威安) |
每10粒重2g |
生产企业 |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40261 |
国药准字Z15021779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为抗酸收敛药。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浅表性胃炎、胃酸过多和十二指肠球炎等。 |
用于寒热积聚,消化不良,胃胀不适,呕吐泄泻,慢性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等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3次,饭后用水送服。l疗程1~2个月。 |
口服,一次9~15粒,一日1~2次。 |
副作用 |
不良反应较少,偶见便秘、稀便、口干、失眠、恶心、腹泻,停药后可自行消失。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如呈稀便时,可减量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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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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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铝酸铋66.7mg,重质碳酸镁133.3mg,碳酸氢钠66.7mg,甘草浸膏粉100mg,弗朗鼠李皮8.3mg,茴香粉3.3mg。 |
石榴、白豆蔻、柯子、光明盐、肉桂、五灵脂、胡椒、山奈、荜茇、寒水石(热制)。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棕色粉末。 |
0.2g*30s*3瓶 |
注意事项 |
(1)用药不可间断,服药后十天左右,自觉症状可见减轻或消失,但这只说明病情的好转,并不表示已经痊愈,仍应按上述用法用量继续用药,直到完成一个疗程。病愈后,为避免复发,可将剂量减至一日3~6粒,在主餐后服用。(2)服用本品时,一般不需禁忌任何食品,但如有严重胃病者,因禁忌饮酒,少食煎炸油腻食品。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慎用。 3、服用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