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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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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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0.48g*10粒*3板 |
生产企业 |
新疆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沈阳管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5020120 |
国药准字H2102444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也可用于慢性胃炎 |
用于胃酸过多、胃痉挛、慢性胃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饭后吞服。 |
口服。每次2粒,一日3次。饭前半小时服。 |
副作用 |
本品不良反应较少,偶见便秘、稀便、口干、失眠、恶心、腹泻,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口干、少数病人有轻度胃肠不适。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含铝酸铋200毫克、重质碳酸镁400毫克、碳酸氢钠200毫克、甘草浸膏粉300毫克、弗朗鼠李皮25mg、茴香粉10毫克。 |
本品每片含碱式碳酸铋155毫克,碳酸镁206毫克,颠茄流浸膏5毫克,大黄12毫克,复方豆蔻酊0.1毫升。 |
性状 |
淡黄色至黄褐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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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肾功能不全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治疗期间,禁止饮酒,少食煎炸油腻食品。 5、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如呈稀便时,可减量服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治疗期间禁止饮酒,少食煎炸油腻食品。不得再使用其它含铋制剂。反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功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