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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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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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包装10g(相当于总药材3.5克) |
0.47g*36粒 /盒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
中山市恒生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107 |
国药准字Z2006041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本品用于风热感冒,咽炎,扁桃体炎,目痛,牙痛及痈肿疮疖。 |
清热解表,泻火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内郁化火所致的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实火牙痛。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20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4次,儿童酌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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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主要成份金银花,连翘,黄芩。 |
金银花、百部、大黄、大青叶、黄芩、知母、金钱草。辅料为滑石粉、硬脂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浅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褐色的颗粒和粉末;气微,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小儿、年老体虚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者如胸闷、心悸等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服药后如发生腹泻可服用。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