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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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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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盐酸金刚烷胺0.1g,马来酸氯苯那敏3mg,氨基比林0.15g |
15mg |
生产企业 |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659 |
国药准字H1999944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烧、头痛、鼻塞、打喷嚏、流鼻涕、肢体酸痛等。对其他原因引起的高热也有良好的作用。 |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一次一片,一日二次。 |
口服。成人每次1~2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较常见的有:幻觉、精神混乱、嗜睡、长期应用可致注意力不集中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禁忌 |
1.因盐酸金刚烷胺可通过胎盘,动物实验证明有毒性,故孕妇慎用。 2.本品经乳汁排泄,故哺乳期妇女禁用 |
1.妊娠3个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其组份为每片内含盐酸金刚烷胺.1g,氨基比林.15g,马来酸氯苯那敏.2g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为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味咸,苦,对舌微有麻木感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应慎用: (1)肾功能障碍者应慎用或减量服用; (2)有脑血管病或病史者; (3)有反复发作的湿疹样皮疹病史; (4)末梢性水肿; (5)充血性心力衰竭; (6)精神病或严重神经官能症; (7)有癫痫病史者,用本品可增加发作。 2.出现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失常应立即停药。 3.本品有轻度嗜睡,故高空作业、驾车、机械操作者工作时不宜使用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孕妇慎用。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