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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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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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盐酸金刚烷胺0.1g,马来酸氯苯那敏3mg,氨基比林0.15g |
0.3g(素片) |
生产企业 |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黑龙江哈星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659 |
国药准字H2302033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烧、头痛、鼻塞、打喷嚏、流鼻涕、肢体酸痛等。对其他原因引起的高热也有良好的作用。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法用量 |
一次一片,一日二次。 |
口服。 1.6~12岁儿童,一次0.5片。 2.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
副作用 |
较常见的有:幻觉、精神混乱、嗜睡、长期应用可致注意力不集中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禁忌 |
1.因盐酸金刚烷胺可通过胎盘,动物实验证明有毒性,故孕妇慎用。 2.本品经乳汁排泄,故哺乳期妇女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其组份为每片内含盐酸金刚烷胺.1g,氨基比林.15g,马来酸氯苯那敏.2g |
本品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味咸,苦,对舌微有麻木感 |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应慎用: (1)肾功能障碍者应慎用或减量服用; (2)有脑血管病或病史者; (3)有反复发作的湿疹样皮疹病史; (4)末梢性水肿; (5)充血性心力衰竭; (6)精神病或严重神经官能症; (7)有癫痫病史者,用本品可增加发作。 2.出现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失常应立即停药。 3.本品有轻度嗜睡,故高空作业、驾车、机械操作者工作时不宜使用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