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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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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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ml/瓶 |
20g |
生产企业 |
北京康必得药业有限公司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2070 |
国药准字H61020001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有凉爽、止痒、清痱、消炎、防虫及防止感染的作用。适用于热痱、红肿、瘙痒。 |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2、有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格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
用法用量 |
1.使用时喷头请直接对准皮肤患处或裸露皮肤处。市场调查发现:睡前将药液喷洒在床周及枕边,也可起到一定的防蚊作用。2.本品含少量乙醇,治疗小儿热痱时,可稀释3—5倍后使用。3.按压喷头,药液即呈雾状喷出,当出现按压困难或药液喷射不均等情况时,转动数下喷头小帽即可。 |
1.皮肤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 2.指(趾)甲感染: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 3.念珠菌阴道炎: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非常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湿疹、接触性皮炎、红斑、骨盆痛(痉挛)、阴道刺激、阴道分泌物和给药部位不适。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已知对硝酸咪康唑或本品其他成分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每毫升含醋酸氯己定1毫克,冰片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20毫克。辅料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丙二醇、苯甲酸和纯化水。 |
性状 |
该产品为无色液体制剂,喷雾给药。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避免接触眼睛、口和鼻内。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出现局部敏感或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咨询医生。 12.当性伴侣被感染时也应给予适当的治疗。 13.本品为局部用药不得口服。如被意外大量口服,如需要可适当采取适当的胃部排空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