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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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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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15g |
生产企业 |
鞍山九天制药有限公司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048 |
国药准字H20058395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神经性皮炎。对银屑病也有一定疗效。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以及手足癣等。 |
用法用量 |
皮肤外用。涂于患处,每日2次。用于头部时,应将该药用75%乙醇按1:1的比例稀释后再使用。 |
外用。每日早晚各1 次。挤压少许乳膏,以手指涂擦患部,随后轻轻按摩,以利药物渗入皮肤。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涂药部位皮肤发生灼热、红斑、瘙痒。长期应用可发生皮肤毛细血管扩张,皮肤,易发生细菌、真菌感染等。 |
少数使用者皮肤会有灼热感、瘙痒和红肿等现象发生。 |
禁忌 |
1、对本药及基质成分过敏者禁用。 2、血管性、病毒性等感染性皮肤病禁用。 3、溃疡性皮肤病禁用。 |
皮肤结核、梅毒或病毒感染者(如疱疹、牛痘、水痘)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ml含醋酸氟轻松0。4mg、水杨酸50mg、冰片20mg。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硝酸益康唑10毫克。辅料为:白凡士林、霍霍巴油、GD9122、山梨醇、丙二醇、2,6-二叔丁基对甲酚、羟苯甲酯、倍他环糊精。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浅棕红色澄明液体。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1、不能应用于眼部,皮肤柔嫩及皱折部位如腋窝,腹股沟等。慎用于头面部。 2、出现皮疹和其它不良症状者,应暂时停药。 3、不能长期使用。不能大面积使用。 4、请将此药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腔内、鼻等)。 2.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 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 4. 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 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 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