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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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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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20g:15mg |
生产企业 |
鞍山九天制药有限公司 |
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048 |
国药准字H20083244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神经性皮炎。对银屑病也有一定疗效。 |
本品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用法用量 |
皮肤外用。涂于患处,每日2次。用于头部时,应将该药用75%乙醇按1:1的比例稀释后再使用。 |
外用。一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涂药部位皮肤发生灼热、红斑、瘙痒。长期应用可发生皮肤毛细血管扩张,皮肤,易发生细菌、真菌感染等。 |
长期大量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禁忌 |
1、对本药及基质成分过敏者禁用。 2、血管性、病毒性等感染性皮肤病禁用。 3、溃疡性皮肤病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患处已破溃、化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3;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ml含醋酸氟轻松0。4mg、水杨酸50mg、冰片20mg。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辅料为:羟苯乙酯、聚山梨酯80、香精、卡波姆、羟丙基甲基纤维素、亮蓝。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浅棕红色澄明液体。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1、不能应用于眼部,皮肤柔嫩及皱折部位如腋窝,腹股沟等。慎用于头面部。 2、出现皮疹和其它不良症状者,应暂时停药。 3、不能长期使用。不能大面积使用。 4、请将此药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 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 2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3 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4 如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5 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 6 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7 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