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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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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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10g:7.5mg*20g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武汉中联四药药业有限公司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2365 |
国药准字H21023106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神经性皮炎。对银屑病也有一定疗效。 |
用于局限性搔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用法用量 |
皮肤外用。涂于患处,每日2次。用于头部时,应将该药用75%乙醇按1:1的比例稀释后再使用。 |
外用。一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涂药部位皮肤发生灼热、红斑、瘙痒。长期应用可发生皮肤毛细血管扩张,皮肤,易发生细菌、真菌感染等。 |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禁忌 |
1、对本药及基质成分过敏者禁用。 2、血管性、病毒性等感染性皮肤病禁用。 3、溃疡性皮肤病禁用。 |
1. 患处已破溃、化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 2. 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ml含醋酸氟轻松0。4mg、水杨酸50mg、冰片20mg。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辅料为:硬脂酸、十八醇、甘油、尼泊金乙酯、十二烷基硫酸钠、二甲基亚砜、乙醇、纯化水。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浅棕红色澄明液体。 |
本品为白色乳膏,有樟脑的特异芳香。 |
注意事项 |
1、不能应用于眼部,皮肤柔嫩及皱折部位如腋窝,腹股沟等。慎用于头面部。 2、出现皮疹和其它不良症状者,应暂时停药。 3、不能长期使用。不能大面积使用。 4、请将此药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3. 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4.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 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6. 运动员慎用。 7. 小儿避免使用。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