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醋酸地塞米松凝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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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复方醋酸地塞米松凝胶

丙酸氯倍他索乳膏

规格

20g

0.02%
生产企业

江西吉安三力制药有限公司

福元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1673

国药准字H34023860
说明
适应症

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用于牛皮癣(银屑病)、顽固性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虫咬皮炎、扁平苔癣、盘状红斑狼疮。

用法用量

外用。每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外用,涂患处,1日2~3次,待病情控制后,改为1日1次。

副作用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可在用药部位产生红斑、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长期用药可能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

禁忌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患处已破溃、化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 3.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注意事项】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 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4.如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 6.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对本药及基质成份过敏者和对其他皮质类固醇过敏者禁用;细菌性、真菌性、病毒性等感染性皮肤病、溃疡性皮肤病禁用。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克凝胶含醋酸地塞米松0.75mg、薄荷脑10mg、樟脑10mg

主要成分为丙酸氯倍他索。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粘稠状液体

为白色乳膏。

注意事项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 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4.如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 6.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属于强效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大面积使用不超过2周;治疗顽固、斑块状银屑病,若用药面积占体表的5%~10%,可以连续应用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不能应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折皱部位,因为即便短期应用也可造成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不良反应。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同时使用后,感染的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不可用于眼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