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20g |
25ml |
生产企业 |
金日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241 |
国药准字H2102301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用于银屑病、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扁平苔癣、盘状红斑狼疮。 |
用法用量 |
外用。每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外用。涂于患处,每次0.2-0.3ml,每日1-2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应。 |
偶有过敏症状或疼痛增加、头晕、焦虑、红斑、血清氨基转移酶及总胆红质升高等反应。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患处已破溃、化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 3、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细菌性、真菌性及病毒性皮肤病禁用. 3.溃疡性皮肤病禁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支克含醋酸地塞米松15mg、薄荷脑200mg、樟脑200mg。辅料为:卡波姆940,三乙醇胺、丙三醇、聚山梨醇酯80、尼泊金乙酯、无水乙醇。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瓶含酷酿曲安奈德17.25mg,盐股林可霉素172.5mg(17.25万单位)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凝胶,有樟脑的特异芳香。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澄明或微浊的具有一定粘稠度的液体。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 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4、如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 6、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8、儿童必须在***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使用本剂时,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投药期间应限于疾病治疗所需要最低限度的期间。 2.使用后应将瓶口盖好,不要使瓶口污染。 3.出现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医师咨询。 4.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