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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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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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00075 |
20ml |
生产企业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盘锦天源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367 |
国药准字H2102385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适用于神经性皮炎。对银屑病也有一定疗效。 |
用法用量 |
外用。每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皮肤外用。涂于患处,每日2次。用于头部时,应将该药用75%乙醇按1:1的比例稀释后再使用。 |
副作用 |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应。 |
少数患者涂药部位皮肤发生灼热、红斑、瘙痒。长期应用可发生皮肤毛细血管扩张,皮肤,易发生细菌、真菌感染等。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患处已破溃、化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 3、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
1、对本药及基质成分过敏者禁用。 2、血管性、病毒性等感染性皮肤病禁用。 3、溃疡性皮肤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支克含醋酸地塞米松15mg、薄荷脑200mg、樟脑200mg。辅料为:卡波姆940,三乙醇胺、丙三醇、聚山梨醇酯80、尼泊金乙酯、无水乙醇。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ml含醋酸氟轻松0。4mg、水杨酸50mg、冰片20mg。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粘稠状液体 |
本品为淡黄色至浅棕红色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 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4、如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 6、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8、儿童必须在***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不能应用于眼部,皮肤柔嫩及皱折部位如腋窝,腹股沟等。慎用于头面部。 2、出现皮疹和其它不良症状者,应暂时停药。 3、不能长期使用。不能大面积使用。 4、请将此药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