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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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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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00075 |
4cm*65cm*4贴 |
生产企业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陪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367 |
国药准字H5002189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用于治疗神经性皮炎、结节痒疹、银屑病、慢性湿疹等瘙痒性皮肤病。 |
用法用量 |
外用。每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外用。贴于患处3~4天更换一次,去除药膏后隔数小时后再贴。 |
副作用 |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应。 |
1.偶可发生接触性皮炎。 2.在外贴部位可出现毛囊炎。 3.长期应用可造成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等。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患处已破溃、化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 3、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
1.对橡皮膏或制剂成分过敏者禁用。 2.病变处有破损或合并细菌感染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支克含醋酸地塞米松15mg、薄荷脑200mg、樟脑200mg。辅料为:卡波姆940,三乙醇胺、丙三醇、聚山梨醇酯80、尼泊金乙酯、无水乙醇。 |
醋酸氟轻松、冰片、樟脑、水杨酸甲酯、桉叶油。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粘稠状液体 |
贴膏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 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4、如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 6、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8、儿童必须在***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不宜用于面部及皮肤摺皱部位。 2.因含中效糖皮质激素,不能长期应用于某一局部。 3.在炎热、潮湿的季节或环境中,不宜应用。 4.在多毛的部位不宜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