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醋酸地塞米松凝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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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复方醋酸地塞米松凝胶

丙酸氯倍他索搽剂

规格

0.00075

20ml
生产企业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0367

国药准字H20040585
说明
适应症

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用于治疗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缓解肥厚搔痒性皮肤病。

用法用量

外用。每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外用,涂于患处,一日2-3次,待病情控制后,改为一日1次。

副作用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应。

可有局部烧灼感、瘙痒、潮红等不良反应。

禁忌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患处已破溃、化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

3、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对本品和其它皮质类固醇类药品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支克含醋酸地塞米松15mg、薄荷脑200mg、樟脑200mg。辅料为:卡波姆940,三乙醇胺、丙三醇、聚山梨醇酯80、尼泊金乙酯、无水乙醇。

丙酸氯倍他索。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粘稠状液体

本品为无色澄明微黏稠的液体。

注意事项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

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4、如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

6、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8、儿童必须在***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本品属于强效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库欣综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 2.大面积使用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的5%~10%,可以连续应用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ml。 3.不能应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折皱部位,因为即便短期应用也可造成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等不良反应。 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同时使用后,感染的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 5.不可用于眼部。 6.应用时如出现皮肤刺激,应停用,并采取相应措施。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