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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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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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4g |
0.3783g*24粒(威安) |
生产企业 |
上海凯合荣图们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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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582 |
国药准字H1094026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十二脂肠溃汤,胃酸过多症。 |
本品为抗酸收敛药。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浅表性胃炎、胃酸过多和十二指肠球炎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3次,饭后用水送服。l疗程1~2个月。 |
副作用 |
可能引起恶心,偶见便秘。 |
不良反应较少,偶见便秘、稀便、口干、失眠、恶心、腹泻,停药后可自行消失。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如呈稀便时,可减量服用。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每粒含总氮(N)不得少于5.3mg,含碱式碳酸铋以铋(Bi)计算,应为标示量的75.0%~85.0%;含重质磷酸镁以化镁(MgO)计算,应为标示量的36.0%~48.0%;含碳酸钙(CaCO3)应为标示量的85.0%~115.0%。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铝酸铋66.7mg,重质碳酸镁133.3mg,碳酸氢钠66.7mg,甘草浸膏粉100mg,弗朗鼠李皮8.3mg,茴香粉3.3mg。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粉末,略带类蛋白胨臭味。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棕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用药不可间断,服药后十天左右,自觉症状可见减轻或消失,但这只说明病情的好转,并不表示已经痊愈,仍应按上述用法用量继续用药,直到完成一个疗程。病愈后,为避免复发,可将剂量减至一日3~6粒,在主餐后服用。(2)服用本品时,一般不需禁忌任何食品,但如有严重胃病者,因禁忌饮酒,少食煎炸油腻食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