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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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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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15毫升:1.5克 |
生产企业 |
卫材(辽宁)制药有限公司 |
扬州一洋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425 |
国药准字H1098032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也可用于慢性胃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片,一日4次,饭前和睡前吞服。 |
口服,成人一次1袋,一日3-4次。饭后1-2小时或睡前服用。用前摇匀。 |
副作用 |
偶见眼睛痛、眼压升高、皮肤过敏。 |
偶见便秘、腹泻或恶心 |
禁忌 |
1.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2.阑尾炎或有类似症状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胃膜素0.56克,海螵蛸细粉0.096克,莨菪流浸膏0.032毫升。 |
本品每15毫升内含铝镁加1.5克,辅料为羧甲纤维素钠、甘油、蔗糖、微晶纤维素和羧甲基纤维素钠、薄荷素油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至微黄色的颗粒. |
白色粘稠混悬液。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治疗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少食煎炸油腻食品。3.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功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肾功能不全、习惯性便秘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