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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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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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450ml/瓶 |
每袋装6g |
生产企业 |
吉林海通制药有限公司 |
甘肃河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044 |
国药准字Z62020495 |
说明 | ||
适应症 |
舒筋活血,通经活络。用于痹症,症见:腰膝疼痛,肢体麻木。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儿童、孕妇禁用;肝肾功能不全、糖尿病患者、酒精过敏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老鹳草、桂枝、红花、当归、牛膝、赤芍、蔗糖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关木通、车前子(盐炒)、 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酒剂 |
为暗黄色的水丸;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寒凉及油腻食物。2.本品宜饭后服用;不胜酒者慎服。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其它泻火及滋补性中药。4.热痹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关节肿痛如灼、痛处发热,疼痛窜痛无定处,口干唇燥。5.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慎用。 2.忌生冷油腻食物。 3.本药宜空腹用温开水送服。 4.本药为香燥之品组成,如遇口干舌燥,手心足心发热感的阴液亏损者慎用。 5.本药对气机郁滞,肝气犯胃的胃痛窜走者效果好,不适用于其他证侯的胃痛。 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胃痛加重或其他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