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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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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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相当于原药材1.1g。 |
100毫升 |
生产企业 |
云南楚雄云中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惠氏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1089 |
国药准字H20030051 |
说明 | ||
适应症 |
散风固表,宣肺通窍。用于风热蕴肺、表虚不固所致的鼻塞时轻时重、鼻流清涕或浊涕、前额头痛;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鼻窦炎见上述证候者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及过敏引起的咳嗽、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7片,一日3次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毫升)一日次数2~312~151.5~2一日3次4~616~212~37~922~27410~1228~325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患者可出现嗜睡,头晕,心悸,兴奋,失眠,恶心等,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禁忌 |
外感风热,流清涕的鼻病患者忌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苍耳子(炒)、防风、黄芪、白芷、辛夷、白术(炒)、薄荷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主要成份氢溴酸右美沙芬1毫克、盐酸伪麻黄碱3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2毫克。辅料为:蔗糖、甜菊素、苯甲酸钠(防腐剂)、一水柠檬酸、甘油、丙二醇、胭脂红(色素)、香蕉香精、纯化水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的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黄棕色;气芳香,味微苦、辛凉 |
本品为红色的澄清粘稠液体,气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 外感风热,流清涕的鼻病患者忌用。 2 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等病缠绵不愈,或鼻息肉而引起的鼻塞头痛应去医院就诊。 3 用药后感觉唇部麻木者,应停药。 4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青光眼、抑郁症、哮喘.肝功能不全、癫痫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痰多患者慎用。4.本品无退热作用,伴有发热症状的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运动员慎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儿童必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