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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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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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相当于原药材1.1g。 |
48片 |
生产企业 |
云南楚雄云中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1089 |
国药准字Z46020085 |
说明 | ||
适应症 |
散风固表,宣肺通窍。用于风热蕴肺、表虚不固所致的鼻塞时轻时重、鼻流清涕或浊涕、前额头痛;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鼻窦炎见上述证候者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之发热,微恶风寒,头身痛,口干而渴,鼻塞涕浊,咽喉红肿疼痛,咳嗽,痰黄粘稠。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7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二天为一疗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禁忌 |
外感风热,流清涕的鼻病患者忌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苍耳子(炒)、防风、黄芪、白芷、辛夷、白术(炒)、薄荷 |
本品的成分为金银花、五指柑、野菊花、三叉苦、南板蓝根、岗梅、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氨苯那敏、咖啡因。辅料为淀粉、低取代羟丙纤维素、羧甲淀粉钠、硬脂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的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黄棕色;气芳香,味微苦、辛凉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褐色至棕黑色;味苦。 |
注意事项 |
1 外感风热,流清涕的鼻病患者忌用。 2 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等病缠绵不愈,或鼻息肉而引起的鼻塞头痛应去医院就诊。 3 用药后感觉唇部麻木者,应停药。 4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2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