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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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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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相当于原药材1.1g。 |
0.31gx20片x3板/盒 |
生产企业 |
云南楚雄云中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大连天山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1089 |
国药准字Z20055096 |
说明 | ||
适应症 |
散风固表,宣肺通窍。用于风热蕴肺、表虚不固所致的鼻塞时轻时重、鼻流清涕或浊涕、前额头痛;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鼻窦炎见上述证候者 |
本品养血祛风,散寒止痛。用于外感风寒﹑瘀血阻滞或血虚失养所致的偏正头痛﹑恶寒﹑鼻塞。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7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外感风热,流清涕的鼻病患者忌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苍耳子(炒)、防风、黄芪、白芷、辛夷、白术(炒)、薄荷 |
天麻、白芷、川芎、荆芥、当归、乳香(醋制)。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的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黄棕色;气芳香,味微苦、辛凉 |
本品为薄膜衣片,气微香,味微辛、苦。 |
注意事项 |
1 外感风热,流清涕的鼻病患者忌用。 2 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等病缠绵不愈,或鼻息肉而引起的鼻塞头痛应去医院就诊。 3 用药后感觉唇部麻木者,应停药。 4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主要治疗风寒头痛,或能明确诊断的头痛属外伤后遗症者,血虚及血瘀头痛患者要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2.孕妇慎用。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