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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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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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g*45片(吉春黄金) |
8片 |
生产企业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629 |
国药准字H44024315 |
说明 | ||
适应症 |
散风固表,宣肺通窍。用于风热蕴肺、表虚不固所致的鼻塞时轻时重、鼻流清涕或浊涕、前额头痛;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鼻窦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关节痛、鼻塞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7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日3次。6个月~1岁,一次1/3片;1~5岁,一次半片;6~9岁,一次1片;9~14岁,一次1片半;15岁以上,一次2片;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炒苍耳子、防风、黄芪、白芷、辛夷、炒白术、薄荷。辅料为:无。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125mg,人工牛黄5mg,马来酸氯苯那敏0.5mg |
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圆形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黄棕色至棕褐色,味微苦、辛凉。 |
本品为淡黄色或淡橙黄色片。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通窍鼻炎片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通窍鼻炎片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