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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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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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0粒重6g |
9gx10丸 |
生产企业 |
河北永丰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市鹿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411 |
国药准字Z2202344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苦,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
滋肾养肝。用于肝肾阴亏,眩晕耳鸣,羞明畏光,迎风流泪,视物昏花。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9克(约一瓶盖),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柴胡、龙胆、芦荟、熟大黄、黄芩、青黛、天南星(矾炙)、木香、青皮(醋炙)、陈皮、当归、栀子(姜炙)。 |
枸杞子、菊花、熟地黄、酒萸肉、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光亮的水丸,除去包衣呈绿褐色;味苦。 |
本品为黑褐色的小蜜丸或大蜜丸、棕色至棕黑色的浓缩丸、棕黑色的水蜜丸,味甜、微酸。 |
注意事项 |
1、本品清肝泻火,通窍润便,为治疗肝经热盛所致耳聋、耳疖的中成药。若 阴虚火旺、脾胃虚寒者忌用。 2、方中含有泻下药及苦寒泄降之品,有碍胎气,孕妇慎用。 3、本药苦寒,易伤正气,体弱年迈及脾胃虚寒者慎服。 4、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油腻之品,以免助热生湿。 5、服用本品期间,应注意保持耳道卫生。 6、疖肿局部可配合外用药涂敷患处。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