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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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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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0粒重6g |
每粒装0.3g |
生产企业 |
吉林十誉药业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襄阳)隆中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0425 |
国药准字Z20054100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甘,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
滋阴潜阳,除烦安神。用于更年期潮热汗出,眩晕耳鸣,烦躁失眠。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g,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柴胡、龙胆、芦荟、熟大黄、黄芩、表黛、栀子、天南星、陈皮、当归、木香、表皮。 |
地黄、熟地黄、泽泻、麦冬、玄参、牡丹皮、茯苓、珍珠母、仙茅、五味子、磁石、首乌藤、钩藤、浮小麦、制何首乌。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光亮的水丸,除去包衣呈绿褐色,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黑褐色的颗粒;气微香,味微甜而后苦。 |
注意事项 |
1. 忌食辛辣、鱼腥剌激性食物。2.年老体弱、大便溏软及脾肾两虚寒症者慎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2、感冒时不宜服用。 3、伴有月经紊乱或其他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眩晕症状较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