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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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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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0粒重6g |
每粒装0.5克 |
生产企业 |
吉林十誉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佳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0425 |
国药准字B2004000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甘,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
健脾,益肾,补血。用于缺铁性贫血,症见面色萎黄,眩晕耳鸣,失眠健忘,食欲不振,疲乏无力,肢体麻木。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g,一日2次。 |
口服,一次5粒,一日3次,饭后淡醋水送服。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柴胡、龙胆、芦荟、熟大黄、黄芩、表黛、栀子、天南星、陈皮、当归、木香、表皮。 |
苍术、六神曲(炒)、绿矾(煅)、龟甲(醋制)、鹿茸。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光亮的水丸,除去包衣呈绿褐色,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颗粒;气微腥,味咸、涩。 |
注意事项 |
1. 忌食辛辣、鱼腥剌激性食物。2.年老体弱、大便溏软及脾肾两虚寒症者慎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患胃溃疡、慢性胃炎者慎服。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