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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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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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0粒重6g |
24片 |
生产企业 |
吉林十誉药业有限公司 |
江西华太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0425 |
国药准字Z3602000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甘,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
清火片功效: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g,一日2次。 |
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柴胡、龙胆、芦荟、熟大黄、黄芩、表黛、栀子、天南星、陈皮、当归、木香、表皮。 |
大青叶、大黄、石膏、薄荷脑;辅料为:蔗糖、糊精、微品纤维素、硬脂酸镁、薄膜衣包衣预混剂。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光亮的水丸,除去包衣呈绿褐色,味苦。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褐色;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 忌食辛辣、鱼腥剌激性食物。2.年老体弱、大便溏软及脾肾两虚寒症者慎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无实热者及孕妇慎用。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