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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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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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0粒重6g |
10.5g*10瓶 |
生产企业 |
吉林十誉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0425 |
国药准字Z1102085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甘,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
清热平肝,降逆止痛。用于肝热上升引起:头痛脑涨、眩晕耳鸣、烦躁易怒、失眠多梦、高血压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g,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粒,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肝肾功能不全、造血系统疾病者,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及体弱虚寒者禁用。 |
成分 |
柴胡、龙胆、芦荟、熟大黄、黄芩、表黛、栀子、天南星、陈皮、当归、木香、表皮。 |
磁石、牛膝、清半夏、酒曲、酒曲(炒)、薄荷脑、冰片、猪胆粉、朱砂。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光亮的水丸,除去包衣呈绿褐色,味苦。 |
本品为紫红色的水丸,除去外衣,显棕褐色;气清凉,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 忌食辛辣、鱼腥剌激性食物。2.年老体弱、大便溏软及脾肾两虚寒症者慎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处方药,必须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2.本品含朱砂,不宜长期服用,并避免与含汞制剂同时服用,连服不宜超过两周;因特殊情况需长期服用,应检查血、尿中汞离子浓度和肝肾功能,超过规定限度者立即停用; 3.服用本品时应避免与茶碱、心得安类药物以及含溴、碘如溴化物、巴氏合剂、三溴合剂、海带、海藻等物质同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