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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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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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0粒重6g |
每10丸重0.35g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
山西省吕梁中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668 |
国药准字Z2002591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甘,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
清热通便。用于头目眩晕,牙龈肿痛,口舌生疮,便秘尿赤。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忌食辛辣。孕妇忌服。 |
孕妇禁用;脾胃虚寒者禁服。 |
成分 |
龙胆、芦荟、桅子、黄苹、熟大黄、当归、木香、青黛、青皮、制南星、柴胡。 |
黄连、石膏、甘草、黄芩、大黄、赤芍、栀子、连翘、当归、川芎、薄荷、荆芥、菊花、玄参、天花粉、桔梗。 |
性状 |
本品为灰黑色的水丸;除去外衣呈灰褐色,味苦。 |
本品为黑褐色丸剂(水丸)。 |
注意事项 |
1. 忌食辛辣、鱼腥剌激性食物。 2.年老体弱、大便溏软及脾肾两虚寒症者慎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