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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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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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0粒重6g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668 |
国药准字Z2006387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甘,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
用于肺肾阴亏,潮热盗汗,咽干,眩晕耳鸣,腰膝酸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忌食辛辣。孕妇忌服。 |
忌油腻食物 |
成分 |
龙胆、芦荟、桅子、黄苹、熟大黄、当归、木香、青黛、青皮、制南星、柴胡。 |
熟地黄、山茱萸(制)、山药、茯苓、牡丹皮、泽泻、麦冬、五味子;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灰黑色的水丸;除去外衣呈灰褐色,味苦。 |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清液体;味甜、酸、微苦。 |
注意事项 |
1. 忌食辛辣、鱼腥剌激性食物。 2.年老体弱、大便溏软及脾肾两虚寒症者慎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油腻食物。 2 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3 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4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