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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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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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9克 |
12gx10袋 |
生产企业 |
湖南杏林春药业有限公司 |
陕西华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673 |
国药准字Z19983113 |
说明 | ||
适应症 |
解表散寒,宣肺止嗽。用于风寒感冒咳嗽,咯痰不畅,发热恶寒,鼻塞流涕,头痛无汗,肢体酸痛。 |
疏风散寒,解表清热。用于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紫苏叶、前胡、桔梗、苦杏仁、麻黄、甘草、陈皮、半夏(制)、茯苓、枳壳(炒)、黄芩。辅料为蔗糖 |
主要成分为荆芥穗、薄荷、防风、柴胡、紫苏叶、葛根、桔梗、苦杏仁、白芷、苦地丁、芦根。辅料为乳糖。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长方形药块;气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高血压的患者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糖尿病患者服用前应向医师咨 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重,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 涕,咽喉红肿热痛,咳吐黄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