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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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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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6g*12粒*3板 |
75mg |
生产企业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60087 |
国药准字H10970345 |
说明 | ||
适应症 |
解表散寒,宣肺止嗽。用于风寒束表、肺气不宣所致的感冒咳嗽,症见发热、恶寒、咳嗽、鼻塞流涕、头痛、无汗、肢体痠痛。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3次。 |
用于抗血栓形成应用小剂量,每日75~300mg(1~4粒),每日1次。 |
副作用 |
具有抗菌,抗病毒,解热,镇痛,抗炎,缓解肺及支气管痉挛,镇咳,祛痰和平喘作用。 1.抗菌、抗病毒: (1)通宣理肺丸对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有一定的抑菌作用。 (2)对京防A3流感病毒滴鼻感染所致的肺炎肺指数增高,有显著的抑制作用。 2.解热、镇痛、抗炎: (1)通宣理肺丸对大肠杆菌内毒素所致的大鼠实验性发热有显著的解热作用。 (2)有一定的镇痛作用。 (3)能降低大鼠蛋清性足肿程度和抑制小鼠毛细血管通透性增高,表现出明显的抗炎作用。 3.缓解肺及支气管平滑肌痉挛:通宣理肺丸能明显松弛气管平滑肌;对抗组胺所致的肺、支气管痉挛。增加肺灌流量。 4.镇咳:按2g/kg的剂量,实验前1小时灌胃给药,通宣理肺丸对枸橼酸所致的豚鼠咳嗽和氨水所致的小鼠咳嗽,与生理盐水和磷酸可待因比较,均有明显的镇咳作用;对豚鼠电刺激引咳,也有明显的镇咳作用。 5.祛痰:通宣理肺丸对大鼠有显著的祛痰作用。 6.平喘:对磷酸组胺和氨化乙酰胆碱喷雾所致的豚鼠实验性哮喘,灌胃给通宣埋肺丸1小时及3小时,与生理盐水和氨茶碱比较,均有显著的平喘作用,且呈明显的量效关系。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 (1)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表现为血性或柏油样便,胃部剧痛或呕吐血性或咖啡样物,多见于大剂量服药患者。 (2)支气管痉挛性过敏反应,表现为呼吸困难或哮喘。 (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 (4)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禁忌 |
1.运动员慎用。 2.风热感冒及阴虚咳嗽者忌用。 3.忌食生冷粘腻食品。 4.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半夏,陈皮,茯苓,甘草,黄芩,桔梗,苦杏仁,麻黄,前胡,枳壳,紫苏叶,麻黄碱。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本品主要成份为阿司匹林,其化学名称为2-(乙酰氧基)苯甲酸。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带白色点状物的棕红色粉末,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肠溶包衣小丸,除去肠溶包衣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高血压的患者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交叉过敏反应。对本品过敏时也可能对另一种水杨酸类药或另一种非水杨酸类的非甾体抗炎药过敏。但非绝对,必须警惕交叉过敏的可能性,有过敏反应性疾患者慎用。 2、对诊断的干扰: (1)长期一日用量超过2.4g时,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出现假阳性,葡萄糖酶尿糖试验可出现假阴性; (2)可干扰尿酮体试验; (3)当血药浓度超过130μg/ml时,用比色法测定血尿酸可得假性高值,但用尿酸酶法则不受影响; (4)用荧光法测定尿5—羟吲哚醋酸(5-HIAA)时可受本品干扰; (5)尿香草基杏仁酸(VMA)的测定,由于所用方法不同,结果可高可低; (6)由于本品抑制血小板聚集,可使出血时间延长。剂量小到40mg/日也会影响血小板功能,但是临床上尚未见小剂量(<150mg/日)引起出血的报道; (7)肝功能试验,当血药浓度250μg/ml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及血清碱性磷酸酶可有异常改变,剂量减小时可恢复正常。 (8)大剂量应用,尤其是血药浓度300μg/ml时凝血酶原时间可延长; (9)每天用量超过5g时血清胆固醇可降低; (10)由于本品作用于肾小管,使钾排泄增多,可导致血钾降低; (11)大剂量应用本品时,用放射免疫法测定血清甲状腺素(T4)及三碘甲腺原氨酸(T3)可得较低结果; (12)由于本品与酚磺酞在肾小管竞争性排泄,而使酚磺酞排泄减少(即PSP排泄试验)。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有哮喘及其他过敏性反应时; (2)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陷者(本品偶见引起溶血性贫血); (3)痛风(本品可影响排尿酸药的作用,小剂量时可能引起尿酸滞留); (4)肝功能减退时可加重肝脏毒性反应,加重出血倾向,肝功能不全和肝硬变患者易出现肾脏不良反应; (5)心功能不全或高血压。大量用药时可能引起心力衰竭或肺水肿; (6)肾功不全时有加重肾脏毒性的危险; (7)血小板减少者。 4、长期大量用药时应定期检查红细胞压积、肝功能及血清水杨酸含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