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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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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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g |
每粒装0.6g |
生产企业 |
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长春天诚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6200 |
国药准字Z1094006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清热止咳、宣肺平喘。用于感冒、头痛发热、咳嗽痰黄、气逆喘急等。 |
用法用量 |
温开水溶解后口服。6~14岁儿童,一次0.5片;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1)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表现为血性或柏油样便,胃部剧痛或呕吐血性或咖啡样物,多见于大剂量服药患者。(2)支气管痉挛性过敏反应,表现为呼吸困难或哮喘。(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4)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
孕妇慎用。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阿司匹林0.5克。辅料有玉米淀粉﹑碳酸钙(低铁)﹑无水枸橼酸﹑胶体二氧化硅﹑糖精钠﹑聚维酮﹑桔子香精。 |
麻黄、黄芩、金银花、石膏、紫苏叶、苦杏仁、薄荷、前胡、桑叶、菊花、桔梗、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有白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6.6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7.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虚喘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咳声低弱,动则气喘气短,自汗怕风。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运动员慎用。7.高血压、心脏病及失眠、心悸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合并有肺部感染、肺结核、支气管癌、支气管肺炎或其他肺部疾病患者应去医院就诊。支气管扩张、肺心病患者出现咳嗽时亦应去医院就诊。9.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10.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