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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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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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 |
每10粒重2g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冀州)有限公司 |
青海省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501 |
国药准字Z2006391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
消“粘”,解热,止咳。用于瘟疫热症,感冒咳嗽,咽喉疼痛。 |
用法用量 |
直肠给药。1-6岁儿童,一次1枚,塞入肛门。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口服,一次9~13粒,一日1次,临睡前服,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1)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表现为血性或柏油样便,胃部剧痛或呕吐血性或咖啡样物,多见于大剂量服药患者。(2)支气管痉挛性过敏反应,表现为呼吸困难或哮喘。(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4)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2.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阿司匹林 |
制草乌、胡黄连、诃子、土木香、黑云香、漏芦花、拳参、北沙参、翻白草。 |
性状 |
本品为乳白色或微黄色的栓剂。 |
本品为黑褐色的水丸;气香、味苦,麻。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使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6.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 |
本品含制草乌,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不得任意加大服用量和服用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