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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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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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0mg |
0.5g*18粒 |
生产企业 |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贵州天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93360 |
国药准字H20143226 |
说明 | ||
适应症 |
配合饮食控制,用于:(1)治疗糖尿病。(2)降低糖耐量低减者的餐后血糖 |
1.微血管病的治疗。糖尿病性微血管病变—视网膜病及肾小球硬化症(基一威二氏综合症)。非糖尿病性微血管病变—突发性或长期使用香豆素衍生物细胞抑制剂﹑口服避孕药或其它药物促发的微血管病变。与慢性器质性疾病(诸如高血压﹑动脉硬化和肝硬变)相关的微循环障碍。2.静脉曲张综合症的治疗。 原发性静脉曲张—疼痛﹑腿痛﹑肌肉痛性痉挛﹑感觉异常,手足发绀,紫癜性皮炎。静脉曲张状态—慢性静脉功能不全(CVI),静脉炎及表浅性血栓性静脉炎﹑血栓性综合症﹑静脉曲张性溃疡﹑妊娠静脉曲张。3.与微循环障碍伴发静脉功能不全的治疗。 痔疮综合症。静脉曲张。4.静脉剥离和静脉硬化法的辅助治疗术后综合症﹑水肿及组织浸润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用餐前即刻整片吞服或与前几口食物一起咀嚼服用,剂量需个体化。一般推荐剂量为:起始剂量为一次50mg(一次一片),一日3次;以后逐渐增加至一次0.1g(一次2片),一日3次。个别情况下,可增加至一次0.2g(一次4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如果病人在服药4~8周后疗效不明显,可以增加剂量。如果病人坚持严格的糖尿病饮食仍有不适时,就不能再增加剂量,有时还需适当减少剂量,平均剂量为一次0.1g,一日3次。 |
糖尿病视网膜病变:一次1粒,一日3次(早、中、晚各服一次)。 |
副作用 |
常有胃肠胀气和肠鸣音,偶有腹泻和腹胀,极少见有腹痛。如果不遵守规定的饮食控制,则胃肠道副作用可能加重。如果控制饮食后仍有严重不适的症状,应咨询医生以便暂时或长期减小剂量。详见说明书。 |
罕见胃肠紊乱如恶心和腹泻,曾有报道发生皮肤反应、发热和关节痛。这些病例应酌情减量,必要时停药。 |
禁忌 |
1.对阿卡波糖过敏者禁用。 2.糖尿病昏迷及昏迷前期,酸中毒或酮症患者禁用。 3.有明显消化和吸收障碍的慢性胃肠功能紊乱患者禁用。 4.患有由于肠胀气而可能恶化的疾患(如Roemheld综合症、严重的疝、肠梗阻、肠道术后和肠溃疡)的病人禁用。 5.肝重肾功能损害的患者禁用。 6.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
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严重肾功能不全需透析的病人应减量。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卡波糖。 |
本品主要成分为羟苯磺酸钙。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片 |
羟苯磺酸钙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或颗粒。 |
注意事项 |
1.病人应遵医嘱调整剂量。 2.个别病人,尤其是在使用大剂量时会发生无症状的肝酶升高。因此,应考虑在用药的头6~12个月监测肝酶的变化。但停药后肝酶值会恢复正常。 3.本品可使蔗糖分解为果糖和葡萄糖的速度更加缓慢,因此如果发生急性的低血糖,不宜使用蔗糖,而应该使用葡萄糖纠正低血糖反应。 4.服用阿卡波糖治疗期间,由于结肠内碳水化合物酵解增加,蔗糖或含有蔗糖的食物常会引起腹部不适,甚至导致腹泻。 |
1.使用本品需结合降糖药进行治疗,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 2.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3.妊娠前3个月及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