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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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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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0mg |
每袋装12g |
生产企业 |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必康嘉隆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93360 |
国药准字Z20053709 |
说明 | ||
适应症 |
配合饮食控制,用于:(1)治疗糖尿病。(2)降低糖耐量低减者的餐后血糖 |
益气养阴,生津止渴。用于消渴病气阴两虚证,证见:口渴喜饮,自汗盗汗,倦怠乏力,五心烦热等。用于Ⅱ型糖尿病的上述症候。 |
用法用量 |
用餐前即刻整片吞服或与前几口食物一起咀嚼服用,剂量需个体化。一般推荐剂量为:起始剂量为一次50mg(一次一片),一日3次;以后逐渐增加至一次0.1g(一次2片),一日3次。个别情况下,可增加至一次0.2g(一次4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如果病人在服药4~8周后疗效不明显,可以增加剂量。如果病人坚持严格的糖尿病饮食仍有不适时,就不能再增加剂量,有时还需适当减少剂量,平均剂量为一次0.1g,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g,一日3次,一个月为一个疗程,效果不显著或治疗前症状较重者,每次用量可达3g,一日3次。 |
副作用 |
常有胃肠胀气和肠鸣音,偶有腹泻和腹胀,极少见有腹痛。如果不遵守规定的饮食控制,则胃肠道副作用可能加重。如果控制饮食后仍有严重不适的症状,应咨询医生以便暂时或长期减小剂量。详见说明书。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阿卡波糖过敏者禁用。 2.糖尿病昏迷及昏迷前期,酸中毒或酮症患者禁用。 3.有明显消化和吸收障碍的慢性胃肠功能紊乱患者禁用。 4.患有由于肠胀气而可能恶化的疾患(如Roemheld综合症、严重的疝、肠梗阻、肠道术后和肠溃疡)的病人禁用。 5.肝重肾功能损害的患者禁用。 6.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卡波糖。 |
人参、黄芪、白术、山药、玉竹、熟地黄、麦冬、牛膝、茯苓、泽泻等十三味。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片 |
参芪消渴颗粒为浅棕色颗粒;气微,味甘、微涩。 |
注意事项 |
1.病人应遵医嘱调整剂量。 2.个别病人,尤其是在使用大剂量时会发生无症状的肝酶升高。因此,应考虑在用药的头6~12个月监测肝酶的变化。但停药后肝酶值会恢复正常。 3.本品可使蔗糖分解为果糖和葡萄糖的速度更加缓慢,因此如果发生急性的低血糖,不宜使用蔗糖,而应该使用葡萄糖纠正低血糖反应。 4.服用阿卡波糖治疗期间,由于结肠内碳水化合物酵解增加,蔗糖或含有蔗糖的食物常会引起腹部不适,甚至导致腹泻。 |
有实热症者禁用,待实热症退后可以用参芪消渴颗粒。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