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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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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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24粒 |
生产企业 |
河北扁鹊制药有限公司 |
南京恒生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015 |
国药准字Z2000301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疏风,利咽解毒。用于外感风热、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干、咽痛、喉核肿大、口渴、发热;急慢性扁桃体炎性咽炎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益气活血,温阳养阴,散结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心胸刺痛或闷痛,痛有定处,心悸气短或兼有神疲自汗,咽干心烦,冠心病,心绞痛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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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金银花提取物、黄芩提取物。 |
白芍、红参、淫羊藿、北山楂。 |
性状 |
红棕色澄清液体,久置有微量混浊;味甜、微苦。 |
本品内容物为棕褐色颗粒,气i香甜,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有高血压病、肝病、肾病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凡肝火亢盛或虚阳上亢而头目眩晕胀痛者慎用。2.服药期间不宜饮酒和食用辛辣之品。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