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每瓶装10ml;100ml;250ml |
生产企业 |
河北扁鹊制药有限公司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015 |
国药准字Z2002523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疏风,利咽解毒。用于外感风热、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干、咽痛、喉核肿大、口渴、发热;急慢性扁桃体炎性咽炎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中医:补气养阴,润肺止咳,益胃生津。本品主要用于感冒及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咽干,咯痰,气喘。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金银花提取物、黄芩提取物。 |
黄芩、桑白皮、瓜蒌仁(炒) 、前胡、百部(蜜炙) 、麻黄(蜜炙) 、桔梗、苦杏仁(炒) 、紫苏子(炒) 、清半夏等十六味。 |
性状 |
红棕色澄清液体,久置有微量混浊;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红色或棕色澄清液体,气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有高血压病、肝病、肾病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 5.本品如有沉淀,摇匀后服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