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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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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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每100丸重10g |
生产企业 |
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辽源誉隆亚东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248 |
国药准字Z2005431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疏风,利咽解毒。用于外感风热、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干、咽痛、喉核肿大、口渴、发热;急慢性扁桃体炎性咽炎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滋补肝肾,镇静安神,养血通络。用于妇女绝经前后,肝肾阴虚引起的月经紊乱,潮热多汗,失眠健忘,心烦易怒,头晕耳鸣,咽干口渴,四肢酸楚,关节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50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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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金银花提取物、黄芩提取物。 |
酒女贞子、覆盆子、菟丝子、枸杞子、制何首乌、龟甲、地骨皮、南沙参、麦冬、炒酸枣仁、地黄、白芍、赤芍、当归、鸡血藤、珍珠母、石斛、菊花、墨旱莲、桑叶、白薇、知母、黄芩。辅料为蜂蜜。 |
性状 |
红棕色澄清液体,久置有微量混浊;味甜、微苦。 |
为深棕色的水蜜丸;味甘,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有高血压病、肝病、肾病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2、肾阳虚症状明显者,如表现形寒肢冷、大便溏薄、面浮肢肿等症,不宜服用。 3、月经紊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4周症状无改善,应到医院诊治。 5、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7、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