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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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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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每片重0.6g |
生产企业 |
烟台中亚医药保健酒有限公司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隆顺榕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1383 |
国药准字Z1202025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疏风,利咽解毒。用于外感风热、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干、咽痛、喉核肿大、口渴、发热;急慢性扁桃体炎性咽炎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疏风解热、止嗽定喘。用于咳嗽痰喘,日夜不息,不能安眠,呼吸困难、胸满不畅,咽干口渴。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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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
成分 |
金银花提取物、黄芩提取物。 |
牡丹皮, 桔梗, 北沙参, 百合 ,石膏, 天冬 ,麦冬 ,麻黄, 陈皮 ,苦杏仁 ,前胡, 紫菀 ,款冬花 ,五味子, 黄芩 ,天花粉, 薄荷脑。 |
性状 |
红棕色澄清液体,久置有微量混浊;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片;气微香,味凉,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有高血压病、肝病、肾病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痰热咳喘,其表现为气粗息涌,喉中痰鸣如吼,咯吐不利,口渴喜饮。 3.哮喘急性发作,伴呼吸困难、心悸、紫绀者,或是喘息明显,表现为端坐呼吸者,或是哮病持续状态等均应去医院诊治。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是喘促气急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 7.儿童、孕妇、体质虚弱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