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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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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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每粒装0.5克 |
生产企业 |
烟台中亚医药保健酒有限公司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1383 |
国药准字Z2002523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疏风,利咽解毒。用于外感风热、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干、咽痛、喉核肿大、口渴、发热;急慢性扁桃体炎性咽炎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苗医:中医:补气养阴,润肺止咳,益胃生津。用于感冒及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咽干,咯痰,气喘。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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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金银花提取物、黄芩提取物。 |
吉祥草500g 黄精450g 百尾参375g 桔梗375g 虎耳草250g 枇杷叶375g 麻黄200g 桑白皮200g 罂策壳125g 制成 1000粒 |
性状 |
红棕色澄清液体,久置有微量混浊;味甜、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及粉末;气微,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有高血压病、肝病、肾病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