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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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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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重20g(相当于总药材15.5g) |
每粒装0.66g |
生产企业 |
华润三九(黄石)药业有限公司 |
通化利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066 |
国药准字Z2005048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表,利咽。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咽喉肿痛。 |
清热消炎。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感冒发烧。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3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金银花、连翘、防风、桔梗、甘草。辅料为:蔗糖、淀粉。 |
柴胡、黄芩。辅料为聚乙二醇、丙二醇、聚山梨酯。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颗粒;气芳香,味香、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粘稠混悬液;气微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