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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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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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单位(KU) |
5ml:175mg*4支 |
生产企业 |
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427 |
国药准字Z44020284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可用于需减少流血或止血的各种医疗情况,如:外科、内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等临床科室的出血及出血性疾病;也可用来预防出血,如手术前用药,可避免或减少手术部位及手术后出血。 |
活血祛瘀;扩张血管,改善血液循环。用于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脑血管病后遗症,内眼病,眼前房出血等。 |
用法用量 |
静注、肌注或皮下注射,也可局部用药。一般出血:成人1-2单位;儿童0.3-0.5单位。紧急出血:立即静注0.25-0.5单位,同时肌肉注射1单位。各类外科手术:术前一天晚肌注1单位,术前1小时肌注1单位,术前15分钟静注1单位,术后3天,每天肌注1单位。咯血:每12小时皮下注射1单位,必要时,开始时再加静注1单位,最好是加如10ml的0.9%NaCl液中,混合注射。异常出血:剂量加倍,间隔6小时肌注1单位(1支),至出血完全停止。 |
静脉注射。一次2-5毫升,以氯化钠注射液20-40毫升稀释后使用,一日1-2次。静脉滴注。一次2-5毫升,用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毫升稀释后使用,一日1-2次。肌内注射。一次2-5毫升,一日1-2次。理疗一次2毫升,加注射用水3毫升,从负极导入。 |
副作用 |
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偶见过敏样反应。如出现此类情况,可按一般抗过敏处理方法,给予抗组胺药或/和糖皮质激素及对症治疗。 |
偶有过敏反应,如皮疹、荨麻疹、斑丘疹、皮肤瘙痒、皮肤溃疡、溃疡性口炎;发热、寒颤、畏寒、多汗、呼吸困难、胸闷、心悸、面色发青、面色潮红、血压升高、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头晕、头痛、嗜睡;恶心、呕吐、口苦、口干;静脉炎、关节痛、局部疼痛;与海王降纤酶及三七类中药针剂合用至皮下出血。 |
禁忌 |
1.虽无关于血栓的报道,为安全计,有血栓病史者禁用。2.对本品或同类药品过敏者禁用。 |
1、人参和三七过敏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3、出血性疾病急性期禁用。 4、儿童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从长白山白眉蝮蛇[Agkistrodonhalas(pallas)]冻干蛇毒中提取分离得到的血凝酶。辅料为甘氨酸、明胶、氯化钠。 |
三七总皂苷。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块状物或粉末;无臭;易溶于水。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动脉、大静脉受损的出血,必须及时外科手术处理。2.播散性血管内凝血(DIC)及血液病所致的出血不是白眉蛇毒血凝酶的适应症。3.本品溶解后,如果发生浑浊或沉淀,禁止使用。4.血中缺乏血小板或某些凝血因子(如凝血酶原)时,白眉蛇毒血凝酶没有代偿作用,宜在补充血小板、缺乏的凝血因子或输注新鲜血液的基础上应用白眉蛇毒血凝酶。5.在原发性纤溶系统亢进(如:内分泌腺、癌症手术等)的情况下,白眉蛇毒血凝酶宜与血抗纤溶酶的药物联合应用。6.使用期间还应注意观察病人的出、凝血时间。 |
1. 大剂量使用时,需观察血压变化,低血压者慎用,不推荐本品与其它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使用。2. 个别患者在使用中可能会出现局部皮肤轻度红肿,可采取冷敷患处,不必终止使用。3. 输注过快可致个别患者出现胸闷、恶心,调慢滴速即可缓解。4. 丽珠通血栓通注射液遇冷可能析出结晶,可置50~80℃热水中溶解,放冷至室温即可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