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白眉蛇毒血凝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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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注射用白眉蛇毒血凝酶

复方角菜酸酯乳膏

规格

0.5单位(KU)

每100克含角菜酸酯2.5克,二氧化钛2克,氧化锌2克,利多卡因2克
生产企业

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0428

国药准字H20093799
说明
适应症

本品可用于需减少流血或止血的各种医疗情况,如:外科、内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等临床科室的出血及出血性疾病;也可用来预防出血,如手术前用药,可避免或减少手术部位及手术后出血。

对痔疮及其它肛门疾患引起的疼痛、瘙痒、充血及少量出血进行对症治疗。

用法用量

静注、肌注或皮下注射,也可局部用药。一般出血:成人1-2单位;儿童0.3-0.5单位。紧急出血:立即静注0.25-0.5单位,同时肌肉注射1单位。各类外科手术:术前一天晚肌注1单位,术前1小时肌注1单位,术前15分钟静注1单位,术后3天,每天肌注1单位。咯血:每12小时皮下注射1单位,必要时,开始时再加静注1单位,最好是加如10ml的0.9%NaCl液中,混合注射。异常出血:剂量加倍,间隔6小时肌注1单位(1支),至出血完全停止。

每日1次或每日数次,经直肠给药,或遵医嘱。为了便于直肠内给药,每支乳膏配有一支塑料套管。使用时,将套管与乳膏的铝管拧紧,将套管的顶端放入直肠,慢慢地挤压铝管。

副作用

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偶见过敏样反应。如出现此类情况,可按一般抗过敏处理方法,给予抗组胺药或/和糖皮质激素及对症治疗。

尚未发现严重不良反应的报告。少见用药部位不适感,可自动消失或减轻。如使用本品出现任何不良反应/或不良事件,请咨询医师。

禁忌

1.虽无关于血栓的报道,为安全计,有血栓病史者禁用。2.对本品或同类药品过敏者禁用。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的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是从长白山白眉蝮蛇[Agkistrodonhalas(pallas)]冻干蛇毒中提取分离得到的血凝酶。辅料为甘氨酸、明胶、氯化钠。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0克含角菜酸酯2.5克、二氧化钛2克、氧化锌2克、利多卡因2克。辅料为: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块状物或粉末;无臭;易溶于水。

本品为白色均质乳膏剂,触感光滑。

注意事项

1.动脉、大静脉受损的出血,必须及时外科手术处理。2.播散性血管内凝血(DIC)及血液病所致的出血不是白眉蛇毒血凝酶的适应症。3.本品溶解后,如果发生浑浊或沉淀,禁止使用。4.血中缺乏血小板或某些凝血因子(如凝血酶原)时,白眉蛇毒血凝酶没有代偿作用,宜在补充血小板、缺乏的凝血因子或输注新鲜血液的基础上应用白眉蛇毒血凝酶。5.在原发性纤溶系统亢进(如:内分泌腺、癌症手术等)的情况下,白眉蛇毒血凝酶宜与血抗纤溶酶的药物联合应用。6.使用期间还应注意观察病人的出、凝血时间。

1.使用本品前先到医院明确诊断,如果使用本品2周后症状未见缓解,请到医院检查。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如有疑虑或有不良反应发生,应与有关医生或药师联系。4.使用本品时,仍要保持清洁卫生和良好的饮食习惯。5.使用本品并不能完全替代某些肛门疾病的相应治疗。使用本品疗程宜短。如果使用本品后症状未能尽快缓解,请停止用药并进行直肠检查。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