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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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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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单位(KU) |
0.5g*9丸*2板 |
生产企业 |
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西藏金珠雅砻藏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428 |
国药准字Z54020103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可用于需减少流血或止血的各种医疗情况,如:外科、内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等临床科室的出血及出血性疾病;也可用来预防出血,如手术前用药,可避免或减少手术部位及手术后出血。 |
清热解毒,调和龙、赤巴、培根,开胃,愈溃疡,止血。用于"木布"病引起的胃肠溃疡出血,亦可用于陈旧热症,久病不愈的身倦体重,胃肝区疼痛,食欲不振,月经过多,鼻衄。 |
用法用量 |
静注、肌注或皮下注射,也可局部用药。一般出血:成人1-2单位;儿童0.3-0.5单位。紧急出血:立即静注0.25-0.5单位,同时肌肉注射1单位。各类外科手术:术前一天晚肌注1单位,术前1小时肌注1单位,术前15分钟静注1单位,术后3天,每天肌注1单位。咯血:每12小时皮下注射1单位,必要时,开始时再加静注1单位,最好是加如10ml的0.9%NaCl液中,混合注射。异常出血:剂量加倍,间隔6小时肌注1单位(1支),至出血完全停止。 |
口服。一次3-4丸,一日3次。 |
副作用 |
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偶见过敏样反应。如出现此类情况,可按一般抗过敏处理方法,给予抗组胺药或/和糖皮质激素及对症治疗。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虽无关于血栓的报道,为安全计,有血栓病史者禁用。2.对本品或同类药品过敏者禁用。 |
孕妇禁用;高血压、心脏病及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从长白山白眉蝮蛇[Agkistrodonhalas(pallas)]冻干蛇毒中提取分离得到的血凝酶。辅料为甘氨酸、明胶、氯化钠。 |
红花、诃子(去核)、余甘子(去核)、波棱瓜子、渣驯膏、甘青青兰、獐牙菜、兔耳草、唐古特乌头、乌奴龙胆、绿绒蒿、巴夏嘎等二十五味。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块状物或粉末;无臭;易溶于水。 |
本品为棕褐色水丸;气微,味苦。 |
注意事项 |
1.动脉、大静脉受损的出血,必须及时外科手术处理。2.播散性血管内凝血(DIC)及血液病所致的出血不是白眉蛇毒血凝酶的适应症。3.本品溶解后,如果发生浑浊或沉淀,禁止使用。4.血中缺乏血小板或某些凝血因子(如凝血酶原)时,白眉蛇毒血凝酶没有代偿作用,宜在补充血小板、缺乏的凝血因子或输注新鲜血液的基础上应用白眉蛇毒血凝酶。5.在原发性纤溶系统亢进(如:内分泌腺、癌症手术等)的情况下,白眉蛇毒血凝酶宜与血抗纤溶酶的药物联合应用。6.使用期间还应注意观察病人的出、凝血时间。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患有消化性溃疡病人,出现胃脘痛应去医院就诊,并在医生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