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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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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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单位(KU) |
0.2g |
生产企业 |
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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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428 |
H20160264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可用于需减少流血或止血的各种医疗情况,如:外科、内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等临床科室的出血及出血性疾病;也可用来预防出血,如手术前用药,可避免或减少手术部位及手术后出血。 |
先兆流产和习惯性流产、经前期紧张综合症、无排卵型功血和无排卵型闭经、与雌激素联合使用治疗更年期综合症。 |
用法用量 |
静注、肌注或皮下注射,也可局部用药。一般出血:成人1-2单位;儿童0.3-0.5单位。紧急出血:立即静注0.25-0.5单位,同时肌肉注射1单位。各类外科手术:术前一天晚肌注1单位,术前1小时肌注1单位,术前15分钟静注1单位,术后3天,每天肌注1单位。咯血:每12小时皮下注射1单位,必要时,开始时再加静注1单位,最好是加如10ml的0.9%NaCl液中,混合注射。异常出血:剂量加倍,间隔6小时肌注1单位(1支),至出血完全停止。 |
口服 1. 预防未切除子宫且正在服用结合雌激素的绝经期妇女的子宫内膜增生:在28天的月经周期中,每晚1次,每次200mg(2粒),连用12天。 2. 继发性闭经:每晚1次,每次400mg(4粒),连用10天。 |
副作用 |
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偶见过敏样反应。如出现此类情况,可按一般抗过敏处理方法,给予抗组胺药或/和糖皮质激素及对症治疗。 |
突破性出血、阴道点状出血、经量改变、闭经、体重增加或减少、宫颈鳞柱交界改变、宫颈分泌物性状改变、阻塞性黄疸、过敏伴或不伴瘙痒的皮疹、黑斑病、黄褐斑、发热 、失眠。 |
禁忌 |
1.虽无关于血栓的报道,为安全计,有血栓病史者禁用。2.对本品或同类药品过敏者禁用。 |
以下患者禁用。 1. 黄体酮、花生油过敏者。 2. 已确诊妊娠、可能妊娠、以及用于妊娠的诊断。 3. 血栓性静脉炎、血管栓塞、脑中风或有既往病史的患者。 4.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 5. 确诊或怀疑的乳腺肿瘤或生殖器肿瘤。 6. 未确诊的阴道出血。 7. 稽留流产。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从长白山白眉蝮蛇[Agkistrodonhalas(pallas)]冻干蛇毒中提取分离得到的血凝酶。辅料为甘氨酸、明胶、氯化钠。 |
本品主要成分为黄体酮,其化学名为孕甾-4-烯-3,20-二酮。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块状物或粉末;无臭;易溶于水。 |
本品为浅黄色圆形透明软胶囊。内容物为均匀的白色糊状混悬液。 |
注意事项 |
1.动脉、大静脉受损的出血,必须及时外科手术处理。2.播散性血管内凝血(DIC)及血液病所致的出血不是白眉蛇毒血凝酶的适应症。3.本品溶解后,如果发生浑浊或沉淀,禁止使用。4.血中缺乏血小板或某些凝血因子(如凝血酶原)时,白眉蛇毒血凝酶没有代偿作用,宜在补充血小板、缺乏的凝血因子或输注新鲜血液的基础上应用白眉蛇毒血凝酶。5.在原发性纤溶系统亢进(如:内分泌腺、癌症手术等)的情况下,白眉蛇毒血凝酶宜与血抗纤溶酶的药物联合应用。6.使用期间还应注意观察病人的出、凝血时间。 |
1. 一旦出现血栓性疾病(如血栓性静脉炎、脑血管病、肺栓塞和视网膜血栓形成的临床表现)应立即停止用药。 2. 出现突发性部分视力丧失或突发性失明、复视或偏头痛、应停止用药,进行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