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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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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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单位(KU) |
2ml:50mg(按C13H22N4O3S计) |
生产企业 |
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利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428 |
国药准字H20065114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可用于需减少流血或止血的各种医疗情况,如:外科、内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等临床科室的出血及出血性疾病;也可用来预防出血,如手术前用药,可避免或减少手术部位及手术后出血。 |
抑酸药。主要用于:①消化性溃疡出血、弥漫性胃粘膜病变出血、吻合口溃疡出血、胃手术后预防再出血等。②应激状态时并发的急性胃粘膜损害,和阿司匹林引起的急性胃粘膜损伤;亦常用于预防重症疾病(如脑出血、严重创伤等)应激状态下应激性溃疡大出血的发生;③全身麻醉或大手术后以及衰弱昏迷患者防止胃酸反流合并吸入性肺炎。 |
用法用量 |
静注、肌注或皮下注射,也可局部用药。一般出血:成人1-2单位;儿童0.3-0.5单位。紧急出血:立即静注0.25-0.5单位,同时肌肉注射1单位。各类外科手术:术前一天晚肌注1单位,术前1小时肌注1单位,术前15分钟静注1单位,术后3天,每天肌注1单位。咯血:每12小时皮下注射1单位,必要时,开始时再加静注1单位,最好是加如10ml的0.9%NaCl液中,混合注射。异常出血:剂量加倍,间隔6小时肌注1单位(1支),至出血完全停止。 |
成人: ① 上消化道出血:每次50mg,稀释后缓慢静滴(1~2小时),或缓慢静脉推注(超过10分钟),或肌注50mg,以上方法可每日2次或每6~8小时给药1次; ② 术前给药:全身麻醉或大手术前60~90分钟缓慢静注50~100mg,或5%葡萄糖注射液200ml稀释后缓慢静脉滴注1~2小时。 小儿:静注:每次1~2mg/kg,每8~12小时一次;静滴:每次2~4mg/kg,24小时连续滴注。 |
副作用 |
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偶见过敏样反应。如出现此类情况,可按一般抗过敏处理方法,给予抗组胺药或/和糖皮质激素及对症治疗。 |
1 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腹泻、乏力、头痛、眩晕等,一般较轻微,继续用药过程中可缓解; 2 部分病人于静脉注射后出现面热感、胃刺痛等,10余分钟后自行消失;静注局部可有瘙痒,发红,l小时后可消失; 3 偶见静脉注射后出现心动过缓; 4 与西咪替丁相比,损伤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作用较轻; 5 少数患者用药后引起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停药后症状可自行消失; 6 本品可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ALT可逆性升高,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可能系药物过敏反应,与药物的用量无关; 7 偶有发热、男性乳房发育、肾炎等。 |
禁忌 |
1.虽无关于血栓的报道,为安全计,有血栓病史者禁用。2.对本品或同类药品过敏者禁用。 |
有过敏史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从长白山白眉蝮蛇[Agkistrodonhalas(pallas)]冻干蛇毒中提取分离得到的血凝酶。辅料为甘氨酸、明胶、氯化钠。 |
盐酸雷尼替丁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块状物或粉末;无臭;易溶于水。 |
本品为微黄色或淡黄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动脉、大静脉受损的出血,必须及时外科手术处理。2.播散性血管内凝血(DIC)及血液病所致的出血不是白眉蛇毒血凝酶的适应症。3.本品溶解后,如果发生浑浊或沉淀,禁止使用。4.血中缺乏血小板或某些凝血因子(如凝血酶原)时,白眉蛇毒血凝酶没有代偿作用,宜在补充血小板、缺乏的凝血因子或输注新鲜血液的基础上应用白眉蛇毒血凝酶。5.在原发性纤溶系统亢进(如:内分泌腺、癌症手术等)的情况下,白眉蛇毒血凝酶宜与血抗纤溶酶的药物联合应用。6.使用期间还应注意观察病人的出、凝血时间。 |
1 本品可掩盖胃癌症状,用药前首先要排除癌性溃疡; 2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必须使用时应减少剂量和进行血药浓度监测; 3 肝功能不全者偶见服药后出现定向力障碍、嗜睡、焦虑等精神状态; 4 血清肌酐及转氨酶可轻度升高,容易干扰诊断,治疗后期可恢复到原来水平; 5 长期使用可持续降低胃液酸度,有利于细菌在胃内繁殖,从而使食物内硝酸盐还原为亚硝酸盐,形成N-亚硝基化合物; 6 男性乳房女性化少见,发生率随年龄的增加而升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