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0毫升 | |
生产企业 |
广西方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昆明众康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637 |
国药准字Z5302170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发热、牙痛、目赤。 |
清透表邪,清热解毒。适用于风温肺热,卫气同病。证见发热兼微恶风寒,口渴,咳嗽,痰黄,头痛,舌红苔黄或兼白,脉滑数或浮数,以及急性支气管炎见上述症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支,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慎服。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成分 |
穿心莲、栀子、麦冬。 |
大青叶、金银花、温郁金、广藿香、生地黄、连翘等。 |
性状 |
糖衣片 |
本品为红棕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