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阴清肺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养阴清肺颗粒

对乙酰氨基酚颗粒

规格

每袋装15g

0.25gx12袋
生产企业

通化万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国润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1021273

国药准字H10940233
说明
适应症

本品养阴润肺,清热利咽。用于咽喉干燥疼痛,干咳、少痰或无痰。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口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包)次数 1-310-150.5~1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 4-616-211~1.5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 7-922-271.5~2不超过4次。 10-1228-322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孕妇忌服。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成分

地黄,麦冬,玄参,川贝母,白芍,牡丹皮,薄荷,甘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本品主要成份为:对乙酰氨基酚。

性状

本品为浅棕色至深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凉。

白色或类白色颗粒,味甜。

注意事项

1.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 痰湿壅盛患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痰多粘稠,或稠厚成块。

3. 风寒咳嗽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咳嗽声重,鼻塞流清涕。

4. 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的患者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糖尿病患者服用前应向医师咨询。

5. 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