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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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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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 |
60ml/瓶 |
生产企业 |
通化万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1273 |
国药准字B20020678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养阴润肺,清热利咽。用于咽喉干燥疼痛,干咳、少痰或无痰。 |
活血化瘀,散寒通络,祛风除湿,舒筋止痛。用于骨性关节炎引起的疼痛,沉困,活动不利等症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涂于患处,一日3次,每次2~5毫升,15天为一个疗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皮肤有轻微刺激发热感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禁用。 |
成分 |
地黄,麦冬,玄参,川贝母,白芍,牡丹皮,薄荷,甘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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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至深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凉。 |
本品为淡黄色至淡棕色的液体,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 痰湿壅盛患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痰多粘稠,或稠厚成块。 3. 风寒咳嗽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咳嗽声重,鼻塞流清涕。 4. 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的患者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糖尿病患者服用前应向医师咨询。 5. 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6.本品含醇量55~65%,有皮肤发红、皮疹、搔痒等过敏症状者即停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