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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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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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20ml |
每瓶装(1)15ml(2)25ml |
生产企业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隆顺榕制药厂 |
上海百岁行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2020300 |
国药准字Z20027580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阴润肺,清热利咽。用于咽喉干燥疼痛,干咳、少痰或无痰。 |
活血化瘀,通络止痛。用于急慢性软组织损伤引起的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2次。 |
外用,擦于患处,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地黄、玄参、麦冬、川贝母、牡丹皮、白芍、薄荷脑、甘草 |
辣椒、延胡索、麝香、乳香、没药、薄荷脑、月桂氮卓酮、花露香精、玉桂油。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半透明液体;气清凉,味甜、微苦 |
本品为外用药浓缩酊剂。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痰湿壅盛患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痰多粘稠,或稠厚成块。3.风寒咳嗽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咳嗽声重,鼻塞流清涕。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的患者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糖尿病患者服用前应向医师咨询。5.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