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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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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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20ml |
每粒装0.3g |
生产企业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隆顺榕制药厂 |
贵州弘康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2020300 |
国药准字Z52020319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阴润肺,清热利咽。用于咽喉干燥疼痛,干咳、少痰或无痰。 |
清热泻火、利水通淋。主治热淋。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严重胃溃疡患者慎服。 |
成分 |
地黄、玄参、麦冬、川贝母、牡丹皮、白芍、薄荷脑、甘草 |
日本弓背蚁、黄芪、丹参。辅料为:玉米淀粉。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半透明液体;气清凉,味甜、微苦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黑褐色的颗粒;气微,味酸。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痰湿壅盛患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痰多粘稠,或稠厚成块。3.风寒咳嗽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咳嗽声重,鼻塞流清涕。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的患者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糖尿病患者服用前应向医师咨询。5.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有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仅为心脑血管疾病、关节炎的辅助治疗药物,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 5.胸痛胸闷严重者,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6.服药15天症状无缓解,或服用期间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应立即去医院就诊。 7.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进行检查。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